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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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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 房屋租赁合同中保证金条款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来源:南宁典型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典型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韦俊律师,南宁典型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

  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会签订认购书和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而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那么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签订购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下面由在本文为您详细解答介绍。

  签订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提醒,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保证金条款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中保证金条款有什么内容履约保证金实际上就是对双方诚信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金,而在房屋租赁合同里更为常见,部分房屋租赁合同又称为押金,虽名称不同,但在设立该条款的初衷上大同小异。在本文就房屋租赁合同的保证金条款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条法律规定里提及了几个常见的名词,如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根据该法条里的规定可知,提及的类似名词如果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那么无法适用定金罚则,因为定金是法定概念,其有特殊的法律定义无需在合同约定里再解释定金的权利,而类似该法条里提及的其他名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所使用的词语,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应有之义,所以需要当事人细化,反过头来说,履约保证金也是如此,那么下文来看一下在房屋租赁合同里常见的履约保证金是如何约定的,以及该类约定对合同当事人一方维权时是否带来的弊端。

  二、保证金在实务中的应用

  1、履约保证金是担保承租人按租赁合同履约的单方担保。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诸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等特别约定,此处约定的保证金实际上是一种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属于金钱质押,在签订合同或履约保证金条款时成立,当正式交付给出租人时生效。一般情形下履约保证金以补偿功能为主,惩罚功能为辅,即履约保证金主要用来补偿违约后约定的违约金额度不足的问题,但也有法院判决承认履约保证金的惩罚功能。

  3、房屋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条款未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具备定金功能的,不能发挥定金的效力。定金是合同双方的担保,当约定一方交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后,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双倍返还,交付金钱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回,此种规定体现的就是定金的效力。

  4、房屋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担保范围没有明确约定的费用,当发生承租人拖欠的情形,如出租人无法证明其损失已经达到或超过履约保证金保证的金额的,出租人不能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条款可以约定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出租人拖延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或者直接约定在合同临近终止时承租人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付相同数额的租金。

  6、承租人可以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抵扣顺序,在同时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租金和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时,如承租人没有约定先抵扣欠付的租金,那么存在出租人首先冲抵物业费、水电费后,由于欠付的租金依然存在,违约金将持续产生;在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达到一定金额时,很可能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因拖欠租金过多而导致出租人解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