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俊律师,南宁典型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买房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通常都会在合同正本后面,附带一些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的地位
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签订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明产权证办好的具体时间,需要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双方的。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无法办理,这里面可能会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按揭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双方的是什么。
4、明确公摊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的情况,实际上有的时候购房者被赠与的是公用的面积。
5、明确装修标准。很多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不要笼统的概括为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如果后期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要注明开发商返还房款的期限,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核心内容:所谓;霸王;,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要避免;霸王;合同,主要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合同双方要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合同发生的第一步;
第二,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理性购房;
第三,购房者一定要有强烈的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一些购房法律知识,一定要先看合同条款,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每个条款,要据理力争。
第四,如果购房者对购房知识欠缺,可以参考相关的购房指南,或请专业人士、房地产律师陪同选房购房。
既然霸王条款是生产者或是经营者以自己的独立意志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所以减少或是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就转为对格式合同制定者或提供者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至于规制方式,通常认为主要有:消费者自己的;反霸;能力、企业的行业自律、相关组织的监督以及法律规制,但效果各异。
延伸阅读:
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新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也重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从《民法通则》颁布至今,我国关于民事欺诈的规定也见于许多单行法规,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等,这些无疑是对我国民事欺诈制度的完善和发展。